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1年“宪法卫士”线上学习活动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校区)、全体学生:
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实施“宪法卫士”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教普法办函〔2021〕1号)工作部署,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“学宪法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“宪法卫士”线上学习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01
活动参与对象
全校学生
02
活动时间
2021年11月15日—25日
03
活动参与方式
(一)组织学生登录
请各学院(校区)管理员及时将生成的学生账号发给各辅导员老师,由辅导员老师发给各班级学生用于登录学习。本次活动采用网页端、微信小程序等参与形式(详见推文下方操作指引),以上参与方式均需要学生输入账号密码,登录后参与活动。
(二)组织学生完成线上学习活动
请各学院(校区)从11月15日起开始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学习活动,本次活动采用“学习——练习——综合评价”的学习模式。按主题划分内容,单个主题包含学习和练习,所有主题完成后,需要通过综合评价。根据年级不同,每个学生平均完成时长在20-40分钟左右。
04
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
本次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推进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,引导学生了解宪法知识,理解宪法内涵的重要途径,各学院(校区)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并要求管理员负责落实和跟进本次活动。
(二)统筹安排,有序推进。
请各学院(校区)统筹安排,有序推进本次线上活动各环节,做好通知传达、生成学生账号等准备工作,并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活动,确保11月25日前所在学院(校区)全部学生完成本次线上学习活动。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各学院(校区)学生完成学习的情况。
学生工作处
2021年11月14日
操作指引
01选择登录方式(方式一)进入电脑网页在线学习
搜索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——点击“宪法活动”——点击右上角“登录”;或直接点击以下链接登录。
https://static.qspfw.moe.gov.cn/xf2021/learn_practice_list.html
(方式二)进入手机微信小程序学习
识别下方葵花码,进入青少年普法小程序。
登录账号由辅导员老师发放,如辅导员未于11月15日内发放班级同学的账号,请班长主动联系辅导员获取,默认密码为帐号后6位。
完成学习练习-综合评价-法治实践
“学习练习”模块共分为“学习”与“练习”两大部分。
“学习”部分即分学段为大中小学提供的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。“练习”部分即配套的学习资源,为学生提供的练习题。每个知识点的学习完成后,有5道练习题可供学生进行知识巩固。每个学生完成自身年级的学习练习部分大约需40分钟。
(学习练习)
(综合评价)
(法治实践)
来源 | 学生工作处
编辑 | 张高铭 陈铭明 周腾达
审校 | 容志豪 林佳涵 陈海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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